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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6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5-16 15:39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系部(分院、电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9I果冻制作厂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发摆2017闭2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5月底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

全院副处级以下干部(含副处级)。

叁、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方法

1.撰写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填写《9I果冻制作厂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3大部分内容:取得的成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总篇幅控制在1500字左右。5月19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个人述职报告、《9I果冻制作厂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至学院组织部4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蚕蚕邮箱(512290933@)。

2.述职测评

(1)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含主持工作的)

部门负责人要在学院召开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同时也要向本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作述职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科级干部述职测评(不含主持工作的)

科级干部的述职测评,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召开述职测评会议,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安排)

3.计分方法

(1)部门负责人考核实际得分=考核组综合研判评分×20%+院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平均得分×20%+中层干部互评平均得分×20%+本单位(部门)测评平均得分×40%。

(2)科级干部考核实际得分=考核组综合研判评分×20%+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科级干部对上对下的服务对象的部门负责人测评平均得分×30%+本单位(部门)其他教职工测评平均得分×50%。

4.考核等次的确定

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学院将根据考核得分和实际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在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中按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评选确定优秀干部人数;科级干部按本单位(部门)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评选确定优秀干部人数。

五、有关要求

全体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考核人与被考核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9I果冻制作厂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

     2. 9I果冻制作厂领导干部考核测评表。

 

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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