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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3年度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01-06 10:34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扩大宣传的社会影响,并充分调动各部门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根据《9I果冻制作厂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3年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补尘辫;濒诲辩耻辞;年度好新闻&补尘辫;谤诲辩耻辞;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传报道先进集体的评选  
1、   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设2名,分别按1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2、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各系部(分院)、各处室及直属机构。  
3、   宣传报道先进集体的评选,主要依据各评选单位本年度在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进行中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在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加以评定,宣传稿件的数量是重要的评定因素,其中在学院校园网(   学院要闻、系部动态、学院风采)   发布的稿件按每篇2分计算,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3分计算,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5分计算,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10分计算。  
      二、&补尘辫;濒诲辩耻辞;年度好新闻&补尘辫;谤诲辩耻辞;的评选  
    1   、参评稿件要求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院校园网(学院要闻、系部动态、学院风采)发布以及其它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  
    2   、参评稿件须为原创作品;  
3   、参评稿件要求主题鲜明,事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宣传影响效应;新闻要素完整,语言文字通畅、精炼,  
4   、奖项设置。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按300元、200元、100元、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叁、评选程序及其它  
1   、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宣传工作总结;  
2、&补尘辫;濒诲辩耻辞;年度好新闻&补尘辫;谤诲辩耻辞;的参评作品由各部门、系(分院)推荐,各系(分院)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5篇,其它各部门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3篇,并于2014年元月6日前将推荐稿件发送至邮箱: hfzyxcb@  
3   、学院组织评委进行评定;  
4   、学院批准后,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作品给予奖励,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中共9I果冻制作厂委员会  
2013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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