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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02-15 10:56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 [2013]4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和先进单位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其组成是:
主&苍产蝉辫;任:丁家康&苍产蝉辫;方志斌
副主任:茆书斌、胡其云、孙兴林、金 辉、 张广龙
  员:叶树荣、周泽山、魏华、沈大华、祝建平、张俊娜、夏菊华、童晓云、吴 宏、盛昌东、唐晓武、孙启放、周晓隆、高恒平、宋风长、王秀珍、朱道林、宁业群、程道凤、赵朝强、程师苏、汪春荣、何世峰、佘海月、靳玉琼、张明、刘冶光、王滔、裴正峰、王玉蓉、谭连生、赵红、张孟、胡心红、王留保、王志远
下设办公室,其成员:李红雨、贺加来、陈勤双、何小萍、陈攻、项勇
各个部门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行政后勤部门主要负责人、系部(分院)和电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二、个人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对不同层次的考核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考核,学院领导由省市主管部门考核,学院内设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学院领导考核,部门内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考核。其中:
1 、首次就业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新进工作人员,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 、单位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3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在&补尘辫;濒诲辩耻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补尘辫;谤诲辩耻辞;方面的工作实绩。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
1 、教学人员:侧重考核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2 、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廉洁自律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以及在学院重大事项和全院性中心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3 、教辅人员:侧重考核在图书馆建设、实验室建设、产学结合工作、后勤管理与服务等方面所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4 、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苍产蝉辫;
(叁)考核标准&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着,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 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 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 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教学系部(电大)个人年度考核的优秀率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20%以内;行政管理后勤服务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优秀率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8%以内;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优秀率控制在总人数的20%以内。
(五)考核方法与时间
1 、宣传发动、个人总结、述职(2014年2月19日前完成)。被考核人以部门为单位,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个人撰写思想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二)。
2 、内设机构(包括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测评,以2013年内干部任期述职、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2013年内调整的干部不超过半年暂定合格。
3 、各类人员的述职、测评工作于2月25日前结束。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巢湖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单独进行,专职辅导员由系(分院)考核定等后,经学生处审核签字交人事部门。
4 、组织人事等部门将学院各个部门拟定等级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 、学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在2月28日前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考核等次,通知相关部门后上报市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将确定各类人员的考核等次通知本人。
6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叁、先进单位评选
1 、评选条件:有一个团结、务实、勤勉、创新的领导集体;团结协作,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工作量饱满,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任务完成好,在教学、科研、服务等岗位上取得了显着的成绩,获得服务对象的好评;劳动纪律好,无请长假和其他违纪现象的发生,无责任事故发生。
2 、评选指标:教学单位(系部、分院、电大)2个,机关单位4个(包括党群、行政、直属单位)。
3 、评选方法及时间:各个部门根据本部门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填写《9I果冻制作厂2013年先进单位申报表》,经分管院领导推荐,报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月27日召开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5天。
     四、考核结果
(一)优秀工作者及先进单位奖励
1 、获得优秀工作者学院颁发证书并发奖金200元/人。
  2 、获得先进单位学院将颁发奖状并发奖金,其中教学单位奖金3000元/单位;行政后勤等服务单位10人及以上奖金2000元,10人以下奖金1000元。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 、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当期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予以倾斜,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增加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5 、首次就业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增加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五、复核与申诉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以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部门申请复核,考核部门应当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工作人员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过复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受理工作人员申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做出之前,仍按照原考核结果执行。
六、几点要求
1 、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审定考核结果,不得突破&补尘辫;濒诲辩耻辞;优秀&补尘辫;谤诲辩耻辞;比例。
2 、精心组织。年度考核工作是学院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防止走过场。要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原则,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同时做到公开透明。
3 、规范管理。年度考核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聘任、晋级(职)、评优和兑现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补尘辫;濒诲辩耻辞;基本合格&补尘辫;谤诲辩耻辞;或&补尘辫;濒诲辩耻辞;不合格&补尘辫;谤诲辩耻辞;人员,必须提供详细书面考核材料(可附另纸说明)。
附件:()
1 、2013年合肥职院各部门优秀指标控制数表
2 、合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3 、合肥职业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4 、合肥职院中层干部2013年度考核述职测评表及测评汇总表
5 、9I果冻制作厂2013年先进单位申报表
 
 
                                                                            9I果冻制作厂
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上一条:对于召开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9I果冻制作厂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总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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