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础档)
第叁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得单位
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
各系部(分院)、电大,各处室及直属部门:
根据2012年12月份,经过学院二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9I果冻制作厂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合职院人[2012]53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12月开始执行“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每3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包括我院学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否则降一级享受岗位津贴(专任教师降一级享受课时津贴)”这一规定,现请你们通知到本部门相关教职工。勿误!
特此通知。
9I果冻制作厂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上一条:2014年度体检乘车的通知 下一条:对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的通知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书记邮箱:wjc@htc.edu.cn 校长邮箱:tanming@htc.edu.cn
新闻邮箱:苍别飞蝉蔼丑迟肠.别诲耻.肠苍
皖事通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