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学院档案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学院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现就2014年度档案归档和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4年度本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图表、声像、实物等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可参照学院档案信息网站业务指导栏中的《高等学校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1、要按照9I果冻制作厂兼职档案人员归档流程的要求,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系统归类、确保完整,然后送交学院综合档案室,由学院综合档案室进行集中整理、电子着录,并出具《9I果冻制作厂档案材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核实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2、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不可归档。
3、纸质档案材料的电子版需同时移交。
4、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档案移交制度,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把好归档材料的审核关,确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年度归档工作。
叁、归档时间
1、党政等部门应在
3月
31日
前归档。
2、财会部门及各经济实体单位,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所在单位的财会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的
4月
30日
前归档(待审计完毕)。
3、科研、基建档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归档。
9I果冻制作厂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