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扩大宣传的社会影响,并充分调动各部门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根据《9I果冻制作厂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4年度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设2名,分别按1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2、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各系部(分院)、各处室及直属机构。
3、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主要依据各评选单位本年度在宣传工作的组织、进行中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在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加以评定,宣传稿件的数量是重要的评定因素,其中在学院校园网(学院要闻、系部动态、学院风采)发布的稿件按每篇2分计算,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3分计算,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5分计算,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10分计算。
二、“年度好新闻”的评选
1、参评稿件要求为
2014年
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期间在我院校园网(学院要闻、系部动态、学院风采,改革之窗)发布以及其它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
2、参评稿件须为原创作品;
3、参评稿件要求主题鲜明,事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宣传影响效应;新闻要素完整,语言文字通畅、精炼,
4、奖项设置。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 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按300元、200、120、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叁、评选程序及其它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
2、“年度好新闻”的参评作品由各部门、系(分院)推荐,各系(分院)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5篇,其它各部门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3篇,并于
2015年
1月
28日
前将推荐稿件发送至邮箱:hfzyxcb@;
3、学院组织评委进行评定;
4、学院批准后,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作品给予奖励,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〇一五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