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号下午16:00点,我院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
会议开始由我院纪委书记金辉介绍此次报告会,本次报告会邀请了巢湖市检察院预防科科长靳安华为我们主讲。本次讲座分为叁个内容,首先靳科长介绍了对于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因最近几年频发教育职务犯罪案例,所以更受到国家以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为教育是关乎国家和人民都根本。
之后,靳科长更点明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职时是容易涉及职务犯罪的罪名,这其中重要的是贪污贿赂罪,渎职犯罪以及挪用公款罪等,其中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现如今只要犯罪数额达到叁万元最轻处罚就是会处叁年以下徒刑,数额严重的并且行为太恶劣者都可判死刑缓两年执行,而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一项内容也是会议的重点内容就是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预防措施。靳科长结合实例分析了职务犯罪的特点,在不良风气的影响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下及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吉林市原副市长于国华就是因为存在的侥幸心理导致后来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于国华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等多种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靳科长更是针对错误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内容,首先应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始,特别是法制教育,要规范思想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才能规范教育经费报销以及教育各层的监督管理,一定要制定具体办事流程,严格按规矩办事,从根本制度上防范商业贿赂的兴起,完善全部流程。靳科长强调教育工作人员履职应在阳光下进行,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靳科长的讲话在阵阵掌声中结束,最后由金书记总结此次座谈会,他表示此次报告会由靳安华科长结合案例分析原因及危害,不仅加强了对我院教育工作人员思想教育更让人受益匪浅。希望以后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既“干净又干事”并提高自身做好榜样!(供稿:记者站 编辑:敬涓)